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Legal Risk Prevention for Foreign Investors in Thailand (Daily Fines & Court Orders) 泰國外國投資者的法律風險防範(按日罰款與法院命令)
對於外國投資者而言,利用名義股東結構經營受限業務可能會導致嚴厲的刑事處罰,包括持續的按日罰款。在泰國最高法院第 3618/2566 號判決中,外籍被告被認定未經許可經營受限制業務(第三類業務)而被判有罪。初審法院命令他們停止營業,上訴法院附加了一項條件,即如果未能遵守解散命令,將面臨每天 10,000 泰銖的罰款。
6月9日読了時間: 3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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