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Legal Risk Prevention for Foreign Investors in Real Estate(Embezzlement by Nominees)外國投資者房地產投資的法律風險防範(借名登記人侵占資金)
【泰國房地產法律】人頭捲款潛逃怎麼辦?解析借名登記侵占資金之刑事追索與合規防範
許多外國投資人在泰國置產時,因受限於土地法規,常聽信建議將購房資金轉入泰國「借名登記人」(人頭)的個人帳戶。然而,若借名登記人不誠實將資金挪用甚至潛逃,投資人該如何主張權利?
在泰國最高法院第 2744/2562 號判例中,一名外國人將 800 萬泰銖轉給泰籍代持人以支付地價,卻遭對方侵占潛逃。最高法院裁定指出,雖然《土地法》限制外國人擁有土地,但並非從一開始絕對禁止,因此購屋初始合約並非完全無效。外籍投資人被認定為「法定受害人」,擁有對侵占資金的代持人提起刑事訴訟的合法權利,成功判處該泰籍代持人入獄並責令退還資金。
外資與台商防範建議:
1. 直接向賣方付款:切勿將款項轉入代理人或人頭個人帳戶,務必以本票或銀行轉帳直接支付給賣方。
2. 了解刑事追索的局限:勝訴僅能追回遭侵占的現金,仍無法依私下協議取得土地民事所有權。
3. 善用 BOI 正當管道:企業投資應申請泰國投資促進委員會(BOI)優惠,合法的企業架構才能安全透明地擁有土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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